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,副组长由校长、纪委书记、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,成员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有关负责人、学校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)主任、党委组织部部长、党委宣传部部长、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。
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;
(二)研究确定巡视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;
(三)听取巡视工作汇报;
(四)向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报告巡视工作情况;
(五)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,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;
(六)对巡视组进行监督和管理;
(七)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。